10月22日,淇滨区李女士来电反映:去年小区的供暖二次热交换费用是0.6元/平方米,今年却要收取0.9元/平方米,不知道是否合理,物价部门是否有指导价格?
李女士,记者帮您咨询了市发改委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答复,去年执行的相关文件已到期,目前还没有新的指导性文件。考虑到各小区入住率等实际情况的不同以及去年政策执行情况,各小区业主需要与物业方面或供暖托管单位协商价格。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请市房管局相关职能科室协调。晨报记者 夏国锋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