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渠稳)10月23日,淇滨区读者张先生反映,10月22日下午15时30分,他从淇滨区去浚县小河镇镇政府办事,由于时间紧路途远,他便搭乘了一辆要价便宜的出租车,由于这是辆“黑出租”。最终,钱没少花,还生气。
“当时,我问了好几个出租车司机,他们说到小河镇镇政府得50元车费,我觉得有点贵。”张先生说,就在他和出租车司机还价时,一个中年男子叫住了他,表示只需40元就能把他送到目的地。“这辆车是没有出租车标志的私家车。”张先生说,因为便宜了10元钱,即便知道是“黑出租”,他还是坐上车去。
然而,等张先生乘坐这辆车来到距小河镇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时,司机却不走了,并让张先生下车,同时表示40元钱到不了小河镇。“你要去小河镇也行,那就多加10元。”司机对张先生说,要么下车,要么多加钱。
由于张先生急着去办事,不得不再给司机10元钱。张先生说,他没记清那辆车的车牌号,只记得是一辆车牌号“豫FG”开头的奇瑞轿车。
“我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乘坐出租车时一定要选择有营运资质的出租车,不要图便宜打‘黑的’,以免‘黑的’司机坐地涨价,侵害乘客权益。”张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