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宗明
某同学早恋了,上课心不在焉;某同学缺少父母关爱,故意逃学;某同学爱给人取侮辱性外号……在深圳南山区前海学校,每班都安排有两名“小情报员”,从事地下潜伏工作,注意观察同学情绪和心理变化,并定期向老师汇报,引发热议。(详见本报昨日11版)
但凡是看过谍战剧的,对“情报员”应该不会陌生:他们潜伏在敌后打探情报,并向组织汇报。电影里“谍影重重”的情节,总能扣人心弦;可若将它移植到校园,难免让人起鸡皮疙瘩。是故,小学设“学生情报员”的消息甫出,惊起骂声一片。
据当事学校解释,“学生情报员”纯属误读:它只是种“心灵互助”,为了增进孩子的心理健康,针对学生的心理疾病、情绪壁障,主动介入,开出“药方”。由此看来,它不乏良苦用心。
只是,舆论似乎对此并不买账。这也难怪,当“学生情报员”的角色设定,游离在“揭露隐私”和“心理辅助”之间,无可避免地会引发负面想象。
“童话大王”郑渊洁曾抨击小学班干部制度是在培养“汉奸”、“锦衣卫”,其特点之一是“告密”。在不少人的学生记忆中,“被告密”都是挥不去的隐痛:上课做小动作,或给人取绰号等,动辄就被老师喊出去谈话。到头来才知道,原来是被“盯梢”了。
平心而论,将“学生情报员”视同作恶,失之偏颇。第一,他们与现实权力是“隔空运作”,也谈不上是真正恶意的构陷,只是迷信、服从于老师设定的某种规则;第二,若其职责主要是反馈同学的情绪起伏、心理波动,填补心理辅导的缺角,或有正面价值。人们的诟病,或许源自对“情报员”的标签化解读。
窥探隐秘,总归是伦理上的“缺血”。对小学生来说,隐私权也该被尊重。可当“小情报员”潜伏其后,窃听他们的秘密时,他们也许会陷入“被盯梢”的焦虑中,心里蒙上阴影。
这般风险,是完全存在的:年岁尚幼的“小情报员”们,毕竟不懂法理层面“保护隐私”的意义,若他们曝人隐私换来的是“被表扬”的甜头,“他人隐私”的重要性恐怕还抵不过一朵小红花。
归根结底,“学生情报员”还是慎设为宜。导向仇视、功利的角色设定,终究无益于其公民意识的操练——包括尊重他人隐私,对厚黑规则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