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渠稳)“9月底刚交了3个月的房租,可是才住了1个月,又有人上门来收房租。原来,上次收我房租的人压根儿就不是房东,而是一个租房客。”10月25日,白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无奈之下,他只好向真正的房东又交了3个月的房租。
据白先生介绍,他在山城区汤河桥附近卖小吃。9月底,他在山城区人民路上张贴了房屋求租单,当天晚上就有人给他打电话。“电话中,一男子称,他有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一室一厅,200元钱1个月。”白先生说,他立即约了打电话的人第二天见面,看过房子后,他一次性支付了3个月共计600元钱的房租。“当时也没有让对方给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只是让他给我写了一个收据。”白先生说。
10月24日晚9时许,白先生收摊回家后,发现家里的灯亮着,屋子里还坐着一个陌生人。“我是房东,半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你要不要续约?如果续约就再交半年的房租。”该陌生男子对白先生说道。
经过交谈,白先生才知道,该陌生男子是真正的房东,上次收了他3个月房租的人只是一个租房客。随后,白先生立即给那个租房客打电话,但对方电话已经停机。
“希望市民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免上当受骗。”白先生说。(线索提供: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