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法制报消息 为了参加药店举行的促销活动——免费领取一袋洗衣粉,六旬老人排队时被拥挤的人群挤倒,后不治身亡。
为领洗衣粉老人被挤倒身亡
2011年中秋节前,济源市某大药房举行促销活动,免费送老花镜或洗衣粉1袋,吸引了很多人。
9月11日,60岁的李女士和邻居一大早便来到该大药房参加活动。据李女士的邻居回忆,当时已有几十人在店门口南边排队,很整齐。9时许,药店的工作人员出来让分成两队排,队伍就乱了,大家争先恐后地往店内挤。
“她领洗衣粉,就往店内挤,我看见她从台阶上被挤得跌下来……”其邻居称,当时李女士就昏迷了,随后被送往医院,但因颅脑重度损伤、脑干损伤,住院两个月后不治身亡。
法院判决药房担责30%
李女士的家属将该大药房诉至法院,他们认为,大药房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赔偿各项损失3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该大药房举办宣传活动,属于促销活动,在举办促销活动过程中,应考虑到场地、设施等安全性。在参加活动人员已排好队的情况下,因被告方工作人员考虑不周造成队伍混乱,受害人在此种情况下受伤,该大药房虽非直接侵权人,但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受害人是成年人,且年龄较大,应能考虑其自身身体因素,因此受害人自身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认为该大药房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李女士家属11519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