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李鹏)10月30日上午,淇滨区福汇佳苑的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因轻信电视购物广告,花了300多元钱买了一部手机,没想到竟是一个陷阱。
刘先生介绍,10月20日,他看电视的时候,看到某省卫视频道在播放一则手机广告,广告中的手机功能强大、价格便宜,还能帮着学英语。刘先生立即心动,便想买一部送给儿子当生日礼物。刘先生按广告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经销商取得联系后,得到了经销商的承诺:手机货真价实、功能强大,保证款到发货。随后,刘先生便汇去了300多元钱。
10月24日,刘先生收到了邮寄手机的包裹,可打开后发现,手机与包装上的图片不符,且功能与广告宣传相差甚大。刘先生试了一下,手机接打电话时音量很小,听不清楚,且根本没有查找单词的功能。刘先生便给经销商打电话咨询,对方回答由于员工失误寄错了商品,他们给刘先生另外准备了一款功能更强大的手机作为补偿,但需要再支付560元差价。刘先生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
10月30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杜晓峰律师。杜晓峰说,目前还没有解决电视购物纠纷的相关法律,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将很难维权,即便维权成功,成本也会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