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李丹丹 见习记者 田白雪)2012年~2015年,我市计划每年至少扶持100名城乡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每名残疾人可获得不低于2000元的扶持资金。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残联了解到的消息。
这笔扶持资金将由各县(区)残联一次性发放,扶持对象为有鹤壁区域内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残疾证、首次自主创业且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提出申请,各县(区)残联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后,将相关材料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将名单反馈给各县(区)残联,随即拨付扶持资金。
据了解,我市2012年欲扶持自主创业或个体就业的残疾人100名,其中浚县32人、淇县和淇滨区各20人、山城区16人、鹤山区8人、开发区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