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2012年~2013年采暖季定于2012年11月12日升温,2012年11月15日~2013年3月15日为正常供热期。为确保做好供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市各小区换热站,包括淇滨热力有限公司管理和小区自管的换热站,要做好供热配合工作,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今冬供热顺利进行。
二、地源热泵公司要切实负起责任,每个供热小区务必按规定配置技术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供热时间和供热质量。
三、为方便用户,小区自管换热站要将本小区供热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张贴于换热站门口,进行公告。
四、如出现供热问题,请用热户及时与公告中的供热责任人联系。所公告电话于供热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及时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
五、市住建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抽查和巡查,对群众投诉或巡查中发现的供热质量差、管理不到位的地源热泵企业、小区换热站及有关人员,将予以查处。用户也可直接拨打市住建局监督电话,进行投诉。
六、市住建局监督电话:3386018。
七、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供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全力以赴搞好今冬供暖,让广大市民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