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郭坤)“新买的电动车骑了不到3个月,后轮突然发生爆裂,还伤及我的左手指。商家非说是人为造成的,这让我很难接受。”日前,山城区居民董某遇到这件事后,来到山城区工商分局鹿楼工商所投诉,要求商家为其更换爆裂的后轮毂。11月12日,记者了解到,在工商执法人员调解下,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据悉,鹿楼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随即来到长风路某电动车经销处调查。电动车经销商称,两个多月前,董某在其店内购买了一辆电动车,董某称,一天正骑着电动车行驶时,后轮毂突然爆裂。“我感觉不正常,我卖了好几年电动车了,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我怀疑是他骑行不当造成的,所以不能免费维修。”
董某对此表示不满,他说:“如果电动车是人为破坏的,应该留有痕迹,但电动车车身无一处损坏,只是后轮毂爆裂,这像是人为破坏的吗?”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检验,认定董某不存在故意损坏的行为,排除人为可能。商家对此认定表示赞同。
经调解,经销商同意无偿为董某更换电动车后轮毂。这场纠纷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线索提供:户东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