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11月21日专电(记者 冯国栋)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一辆公务车在武汉期间,车上有人往车窗外乱扔烟头,日前,武汉市城管局发出《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
10月22日,一辆车牌号以“豫G”开头的河南籍车辆,在武汉市武昌区某路段被热心市民抓拍到“车窗抛物”。武汉城管局认定举报属实,于日前通报此事,并向车辆所在单位寄出《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要求违规车主7天内来接受处罚。这是武汉首次跨省追责外地公务车“车窗抛物”。
记者21日在武汉市城管局了解到,涉事车辆所在的新乡市凤泉区某机关单位已向武汉市城管局回函,表明情况属实,并积极配合接受相关处罚。
记者看到,新乡市凤泉区某机关单位在致武汉市城管局《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的回复中提到:看到相关新闻后,单位非常重视,当即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武汉市在维护城市环境方面做了很大努力,劳动成果应该受到尊重。希望能通过武汉市城管局向武汉人民表示歉意,并积极配合接受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武汉市城管局副局长朱建华说,跨省追责主要目的是宣传教育,告知外地车主,“车窗抛物”是不文明行为,而不是为了处罚。“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这家机关单位积极配合、回应,武汉市城管局认为已经达到教育目的,遂对涉事车主免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