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调解,双方矛盾终于化解
晨报讯(记者 郭坤)自第四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山城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11月26日,记者了解到,该院领导带领执行局干警于11月21日成功调解了一起棘手的案件,化解了双方矛盾。
2009年至2010年,山城区某村委会因建小学,欠农民工郭某砖款69057元。2011年8月,由时任该村村委会主任的赵某为其出具欠条一张,之后由于该村村委会改选,现任村委会不愿支付郭某该款项,郭某向山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获判该村村委会支付其砖款69057元。后该村村委会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9月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村委会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该村村委会拒不履行判决,郭某向山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冻结存在该村村委会会计名下的村委会存款,并愿意提供相应担保。在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冻结了该村村委会会计名下的银行存款。但该村村委会主任称该笔款项系该村村民的征地补偿款,要求解除对该存款的冻结。同时,申请执行人郭某也表示,如果法院解除对该存款的冻结,将采取过激措施。
山城区人民法院领导了解情况后,带领执行局干警多次劝说双方,终于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解除对存款的冻结,由村委会一次性将所欠款项支付给郭某。至此,一起棘手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线索提供:李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