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汽油在我市全面上市
我市51个气象站
被纳入保护范围
浚县七旬老人将赴台北参加马拉松比赛
到市文化中心
看山水画作品展
中宏蜂胶,值得您长期服用的好蜂胶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下月起实施
我市51个气象站
被纳入保护范围


王帅 见习 刘春香
 

  晨报讯(记者 王帅 见习记者 刘春香)《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我市51个气象站将被纳入保护范围。

  据市气象局副局长郭魁英介绍,我市高楼的建设已经对探测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我市3个国家级气象站和48个区域气象站被纳入保护范围后,将有效提高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连续性、准确性和比较性。

  

  气象设施周边

  禁止爆破、钻探、采石、挖沙、取土

  

  气象设施是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条例》规定,禁止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或者侵占气象设施用地;禁止在气象设施周边进行危及气象设施安全的爆破、钻探、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禁止挤占、干扰依法设立的气象无线电台(站)、频率。

  违反《条例》规定,危害气象设施,逾期拒不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1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气象观测场周边

  盖楼、建铁路、挖水塘、种树有规定

  

  为了保护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条例》禁止下列行为:在国家基准气候站观测场周边2000米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或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周边1000米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距离1/10的建筑物、构筑物;在观测场周边200米范围内修建铁路;在观测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挖筑水塘等;在观测场周边50米范围内修建公路、种植高度超过1米的树木和作物等。

  为了保护国家一般气象站的探测环境,《条例》禁止下列行为:在观测场周边800米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距离1/8的建筑物、构筑物;在观测场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垃圾场、污水口等干扰源;在观测场周边100米范围内修建铁路;在观测场周边50米范围内挖筑水塘等;在观测场周边30米范围内修建公路、种植高度超过1米的树木和作物等。

  违反《条例》规定,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拆除或者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对违法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拆除或者恢复原状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