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从众侥幸心理让行人交通违法有了“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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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主要路口直击交通违法众生相——
从众侥幸心理让行人交通违法有了“底气”

 

  凑够一撮人、无视红绿灯的“中国式过马路”在微博上引发的热议还未消退,就迎来了今年的12月2日——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宣传的主题是“遵守交通标志信号,安全守法文明出行”。那么,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您是否做到了文明出行呢?12月2日上午,记者在淇滨区部分街道走访时观察到,虽然大部分驾驶人和行人都遵守交通信号指示,但有一些市民在出行时仍存在闯红灯、逆行、等红灯时越线等陋习。

  记者目击:部分路口有闯红灯、越线行为

  12月2日上午9时许,在华山路与九州路交叉口。记者在10分钟内发现3辆非机动车闯红灯、3辆非机动车逆行、16辆电动车和自行车在等红灯时越线或停在斑马线上,机动车辆均没有出现直行或左转闯红灯现象。但在黄灯闪烁时,有部分车辆会抢行通过,给其他车辆造成很大威胁。

  记者还注意到,大部分右转车辆在通过路口时车速很快,丝毫没有减速行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法制科孔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右转车辆不减速,对正在通过路口斑马线的行人有很大威胁,不少车祸都是因右转车辆车速较快来不及刹车造成的。

  10时30分许,记者又来到九州路与兴鹤大街交叉口,该路口车流量较大,记者观察10分钟后发现,该路口有4辆非机动车闯红灯、20辆电动车和自行车越过白线占据了斑马线,行人在通过斑马线时,容易和非机动车辆混杂在一起,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上午11时许,在淇滨大道与华山路交叉口,10分钟内记者发现有2辆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一辆直行的出租车占用右转车道等红灯,阻挡了后边的右转车辆;还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电动车直冲过来,在左转车辆的间隙中强行通过。

  记者走访多条道路看到,一些主要道路由于附近有大型超市及市场,所以路上的来往车辆和行人较多,时常有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来回穿梭,造成交通拥堵;部分行人及非机动车在绿灯转换成黄灯时加速通过,而斑马线上有市民在过马路,感觉十分危险;一些市民则对人行道对面的信号灯视而不见,明明是红灯,却“迎难而上”。

  “最不能接受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是什么?”记者针对此问题在街头随机采访了30位市民。“乱闯红灯、开远光灯、随意变道、超速等”是大多数市民最不能接受的。一些市民闯红灯,又是什么心理在作怪呢?采访中,闯红灯越线者闪烁的言辞背后多透露出两种心理——一是“侥幸”,一是“从众”。

  行人:

  看到身边的

  人都在“闯”,

  胆子就大了

  

  “偶尔看到了红灯,可是感觉车子不太多,其他人也过去了,就跟着过去了。”上午10时许,在智慧鹤壁门前,记者问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的胡姓同学有没有闯红灯的经历,他说:“一个人一般不会,但看到大家都在闯就有了底气。大多时候感觉车辆离得很远,应该没什么危险。”“一般都是在车辆不多时抓紧骑过去,但说不危险那是不可能的。”记者在询问部分闯红灯的电动车车主和自行车车主时,多数人都这样说,虽然心里很害怕,但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还是占了上风。

  “非机动车闯灯越线的行为较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市交通管理支队工作人员表示,交管部门将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整治闯灯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晨报见习记者 朱迪 陈艳艳

  交管部门:

  不争不抢文明出行

  遇紧急情况拨打122

  

  市交管部门在全国首个“交通安全日”提醒广大市民,在道路上行车或走路时,一定要遵守交通秩序。不要争道抢行、闯红灯,尽量做到礼让为先,并按照规定车道行驶、走路。穿过马路或十字路口时,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绿灯行、红灯停”,并注意观察周边路况,确保安全、慢速通过。

  如何做到正确遵守交通信号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科张姓工作人员介绍,骑自行车时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自行车特别是山地车等不要带人行驶,并注意速度不要过快;遇到紧急情况不要紧张,要及时刹车确保安全;在没有交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保证自身安全;不要心存侥幸,做到礼让为先;遵守交通信号是为了保证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行车中要牢记这一规则,避免产生侥幸心理,克服特权思想。遇到让行标志标线时,驾驶人应及时减速或停车,让对方车辆先行,避免与对方车辆抢行而发生危险;遇到禁止超车的标志时,即使前方车辆的行驶速度很慢,也应保持耐心跟车行驶。

  民警提示:市民若遇到交通事故,要及时拨打122或110报警,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出行时不要乘坐“无牌、无照”的车辆,避免发生事故时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第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始,广大市民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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