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楼是送的 加收物业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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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是送的 加收物业费合理吗
律师:房产证建筑面积未包含阁楼,加收费用无法律依据
秦颖
 

  晨报讯(记者 秦颖)市民王先生在淇滨区某小区购买房子时,开发商表示买5楼送一个80平方米的阁楼,可从去年开始该小区物业公司要加收阁楼的物业费,这让他很难接受。12月11日,王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

  2008年1月,王先生入住了淇滨区某小区,他买的是一套5楼的住房,属于复式阁楼户型。“5楼上有一个面积约80平方米的阁楼,是开发商免费送的,我房子的房产证登记面积为112平方米,阁楼面积未算在内。”王先生说,之前的物业费是按112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收取的,可从去年开始,物业公司就不再这样收费了,一定要把阁楼面积加上去,按192平方米收物业费。为此去年至今王先生未交物业费。

  “我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我房屋建筑面积收取,并没有对房屋阁楼收取相应物业费用的明确约定。而且我房屋的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没有包括阁楼面积,所以我觉得多交物业费不合理。”王先生表示。

  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王先生是去年才开始装修并入住阁楼,所以他们才坚持要加收阁楼的物业费。

  究竟赠送的阁楼应否收取物业费?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若王先生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已约定物业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收取,且该合同中没有对房屋阁楼收取相应物业费用的明确约定,则物业公司按照192平方米(含阁楼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无法律依据。

  (线索提供: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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