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访】 见了“月票”路政才挥手放行 12月5日下午2时,在鲁山县董周乡207国道路口,3辆车身喷有“中国路政”字样的执法车(车牌号分别为豫D59937、豫D59507、豫D80616)扎堆儿停在三岔路口的中央位置。
由于此地位置特殊,来往车辆尤其是各类大型运输车辆很多。记者在离执法车不远的地方观察后发现,很多过路的运输车靠近执法车时,车主都会拿出一张票据似的纸条不断示意,而执法车内的工作人员看到之后就抬手放行。有些未能出示这种纸条的运输车则无一例外被拦下。但奇怪的是,这些车主并没交罚款,而是拿出电话打了一番之后就被放行了。显然,这些人就是雨景口中那些“关系很硬的人”。
记者观察了近70分钟,鲁山县路政大队工作人员很少下车,基本上是在车内观察“月票”执法。
【司机】 路政执法公然卖“月票” 雨景(化名)是平顶山市的一名大货车车主。两年前,她买了一辆大货车跑运输,从此就不断和各种检查打交道,“有时候我的确有超载现象,这种情况下被罚款我无话可说,但有时候是被执法人员逼着交罚款”。
12月5日,雨景的货车在鲁山县境内被当地路政执法人员截住了,对方称,她买的月票到期了,该交钱了。之所以要买月票,是因为路政人员认为她的货车路上有抛撒行为,买月票相当于提前交罚款,交一次一个月内免罚。“我问能不能违规一次罚一次,对方要求必须买月票”。
在雨景提供的与鲁山县路政大队副大队长秦胜利的电话录音资料中,这位“秦副队长”的确一口回绝了雨景“大货车抛撒一次货物罚款一次”的请求。
其实,早在几个月前雨景就已开始买月票了,“今年9月份,有一次我的车因为抛撒货物被查,鲁山县路政大队工作人员啥也没检查,张口就要3000元,后来好说歹说给了2500元。事后,他们给开了一张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他们告诉我,从上面的日期开始计算,一个月内就可以安全通行。后来一打听,其他车主也遇到同样的情况,我们私下里就把这个处罚决定书称为‘月票’。”雨景说。
“现在鲁山境内的大货车车主都买有月票,不然根本不让通过。处罚决定书上说,应该到银行交罚款,但他们根本不让去银行而是直接收现金。”雨景对此愤愤不平。
据东方今报消息 “违规一次罚一次都不行,非得让买‘月票’。”近日,平顶山一货车车主反映,“鲁山县公路局路政大队把执法车安插在207国道董周乡路口执法,买过‘月票’的大货车都能顺利通过,不买‘月票’的扣车,每张‘月票’2000元。”
【回应】 相关负责人称
是按条例办事
那么,那些“有关系但关系不硬的人”如何交罚款?据雨景介绍,自己最初买“月票”是2000元左右,后来熟了,讨价还价后有时1000元就能搞定,有些关系很硬的,一分钱都不用拿。
对一些大货车有抛撒货物或超载的行为进行罚款,处罚的标准是什么?这种罚一次管一个月的罚单是否合法?随后,记者联系上了鲁山县路政大队副大队长秦胜利。秦胜利表示,他们是严格遵循《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执法的,罚款金额控制在5000元以下。对于罚款一次管一个月的做法是否违法,对方始终没有正面回应。
买了“月票”,
“攒着劲儿超载”才划算?
采访中,很多车主都表示,既然买了“月票”,他们肯定会“攒着劲儿超载”。“这样的执法模式是否违法我们不评价,但我们肯定个个都要违规,一个个比着超载。你想啊,钱花了肯定得赚回来。咋赚回来?只有超载了!”
“说实话,真正故意超载的车主很少,谁不愿意稳稳当当跑车、平平安安赚钱?但类似的罚款理由太多了,从货源地到目的地,油费不再是大头了,各种名目的罚款成了主角。”采访中,不少车主对此也无可奈何,“现在的超载大多是被逼出来的,超载也就是为了应付罚款”。
【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