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鹏御景二期二批房源月底开盘
贷款买房,一个逃不开的“轮回”
房产税扩征方向已锁定
税率起征点或各地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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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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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楼方收取

  房贷手续费合适吗?

  

  新区王女士来电:她于今年10月份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贷款25万元,已在相关部门办理过抵押手续。但最近她被该小区售楼部工作人员告知,她需要交纳贷款额1%的手续费,即2500元。而她以前贷款买房时并没有遇到过这项手续费。同时她还了解到其他地产项目在销售时也没有向客户收取过此项手续费。王女士问,小区售楼部收取的这项贷款手续费,合理吗?

  王女士,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想知道对方收费是否合理,您可以在对方收费时索要收费依据,看对方的收费项目所依据的是哪些法规条款。

  ■晨报记者 陈海寅

  

  买房交款后

  原房主闹离婚不给过户

  

  山城区赵先生咨询:他于今年10月份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双方协商好价格后,他向原房主交了30万元的购房款。但在准备办理过户手续时,原房主夫妻却闹起了离婚。现在他多次和原房主夫妻联系,但对方对此事都不予理睬。赵先生问,这种情况下,他能不能起诉原房主?若对方夫妻离婚,会不会影响房产过户?

  赵先生,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法律界人士侯轶先生。侯轶说,虽然原房主夫妻在办理离婚,但仍是房产的共有人。既然赵先生已把房款交付给原房主,那么对方就有义务尽快和他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此事私下协商不成,赵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诉原房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另外,如果原房主夫妻离婚,房产作为共有财产之一,肯定会进行分配。为避免节外生枝,侯轶建议赵先生应尽快解决该问题。

  ■晨报记者 陈海寅

  

  婚前许下半套房

  离婚后前夫不践诺

  

  山城区李女士来电:她和前夫于2004年结婚时,前夫曾自愿给她立下字据,称其名下按揭购买的住房,婚后有李女士的一半产权。该字据没有经过公证。现在两人协议离婚,前夫只按该房屋三分之一的产权对她进行补偿,她不同意。李女士问,若双方因此对薄公堂,她取得的这一字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为她争取房屋产权时提供帮助?

  李女士,法律界人士侯轶对您所咨询的事情解释说,虽然房产证上没有您的名字,但如果您和前夫因为房产问题对薄公堂,您前夫在与你结婚前自愿立下的字据可以作为证据,它具有法律效力。

  但至于案件的审理结果是否会如您所愿,将房产分您一半,现在还不好下结论,法官会从多方面综合审定来宣判。如当初的买房过程、这些年的还贷经历、您和前夫的结婚时间和离婚后双方是否还有住房等因素都会在法官的审定范围之内。

  ■晨报记者 陈海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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