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母亲同落水”,不先救妈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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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母亲同落水”,不先救妈有罪?

 

  “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你先救谁?”据说,这是一个堪比“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千古难题。不过对于这道难题,现在有人试图从法律角度给出标准答案。

  这个“标准答案”是“先救母亲”,因为“儿子对母亲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如果能救却不救导致母亲溺死,将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该“标准答案”在微博出现后,立刻引发一股转发和评论热潮。不过法律专家表示,这个题目并不严谨,只有当儿子有置母亲于死地动机的情况下不救,才会构成故意杀人罪。

  缘起   网传司考辅导题解了千古难题

  不救女友没事,不救母亲会坐牢

  12月5日上午,网友“园丁机器人”在微博上发了一张图片:先救谁的问题,可以这么解决。

  图片上是2013年司法考试助考小知识之刑法的一道考题。题目是一个案例:梅仁兴的老妈和其女友同时掉入河中,他救助了女友而没有救助其老妈,结果老妈溺亡,梅仁兴构成何罪?

  后面有这道题的答案和解析: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因为梅仁兴对其母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而对女友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其能救助母亲却没救,导致母亲溺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园丁机器人”说,这道落水难题并不是司法考试真题,而是某培训机构出的辅导题,他在某网站看到觉得有趣便传到微博上。

  一位参与过司法考试出题的某高校法学院教授则表示,司法考试出题非常严谨,不可能出现这种漏洞百出的题目。司法考试的案例题设置的情境都很具体,考点亦很明确,不会出现含糊不清、事情要素不全的情况。如果非要拿“落水题”来考察“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至少应交代女友、母亲的落水位置,梅仁兴是怎么下水救的,救完女友后发生了什么等等。给出的材料应能表明梅仁兴故意不救母亲。另外,梅仁兴(“没人性”谐音)这个名字也不专业,还暗指了答题方向。规范考题中一般以某男、某女、某甲、某乙来指称当事人,不会用如此非主流的名字。

  解读   儿子落水,母亲见死不救被判刑10年

  先救母亲还是妻子,法律无明确规定

  “不救女友没事,不救妈妈却会坐牢”,支持该观点的网友,找出了8年前发生的一个真实案例。

  2004年5月9日,湖北随州黄某与公婆因琐事发生冲突后,抱着两个月大的儿子回娘家居住。其公婆得知后到黄家欲将孙子抱回,因黄某极力阻拦未成。当晚6时许,黄某一手抱着儿子,一手牵着牛往前走,行至一堰塘边时,因牛饮水猛一用力,致使黄失去平衡,儿子掉进堰塘。黄某既没有上前施救,也未呼喊他人帮助施救,而是远离现场,致使儿子溺水死亡。

  2005年4月18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0年。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为报复泄私愤,在其婴儿落水后,明知道会发生死亡的后果,其作为母亲有义务、有能力施救,而她却不予以施救,致使其儿子溺水身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既然儿子落水母亲见死不救被判故意杀人罪,那么母亲落水儿子不救是不是也肯定犯罪呢?法律专家不这么认为。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从这一规定来看,在家庭成员中,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较高的义务。但如果是母亲和妻子同时处于险境,作为儿子是先救母亲,还是先救妻子,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假设出现了因为救妻子导致母亲溺亡的情况,儿子也不会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网友微评@

  该救母亲还是该救女友?这的确是个问题。

  这条微博出现之后,短短时间内转发评论数量就达到4位数,“司法考试解了千古难题”、“不救女友没事,不救老妈会坐牢”等议论随处可见,许多网友也从法律角度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微博认证为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蓝田县分局民警的“永军-Lee”说:“救女朋友,因施救人与被救人无亲属关系,属于见义勇为,应受到表彰;救亲生母亲,因施救人与被救人为直系亲属关系,可归于自救行为。”

  “鲁小小小达”则说:“对于妈妈其实也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的。目前法律来说,生母对幼儿见死不救获刑是因为生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法律上的监护义务,基于监护的义务才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其实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因为二人都是成年人,梅(仁兴)对她们无人身安全的保护义务。”

  “rhbfd”则有不同观点:“不作为犯罪中的作为义务的来源分多种,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法律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与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父母子女之间存在法定的抚养、赡养、救助义务,本案中儿子只要当时具有救助能力就应当施救,否则仍然涉嫌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误区1

  有能力救却不救母亲就是犯罪? 错!除非有置母亲于死地的动机

  专家介绍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子女对年迈父母负有照顾救助义务,这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消防员哪怕舍命也要救火,这属于职务要求的义务;把人带到河边、悬崖边导致他人处于危险,必须加以救助,这属于先行行为带来的义务。“假如母亲不会游泳,儿子确实对她负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假如母亲是被儿子带到河边,儿子还负有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但负有义务最终没做到,并不代表构成犯罪,也有可能是难度太大或能力不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有两个要件,一是没有救助,二是有置母亲于死地的动机。”

  专家表示,这道“落水题”出得很牵强,根本没法让考生准确理解考点,反而会产生误导。“儿子根据现实情况先救女友再救母亲并无问题,除非救上女友后还有力气,却故意不救母亲,心里面想着让母亲溺亡,才构成故意杀人罪。”

  误区2

  女友并非亲人,不救没关系? 错!能救却故意不救也可能犯罪

  这是妻子和母亲同时落水的情况。如果不是妻子,而只是女友呢?女友既不是亲人也不是老婆,按照网传“标准”答案,男人对女友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那么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是不是应该先救母亲,而对女友可以见死不救呢?

  法律专家同样不认同这个观点。

  对此,王金海说:“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两个人落水,先救谁都行。如果是自己的孩子跟别人的孩子一起落水,先救别人的孩子就不行吗?”

  王金海举了一个案例,“一个父亲,看到5岁的儿子和其他小朋友同时落水,这个父亲先救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的别人家的孩子,最后自己的儿子死亡。这位父亲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而法律不会因为他不管自己年幼的儿子而追究他任何责任。”

  “女友的生命同样宝贵,法律不可能规定该救谁不该救谁。”专家分析,女友和母亲同时落水,男子既可以选择救女友,也可以选择救母亲,先救谁一般视现场情况而定,比如离谁近先救谁,或者谁更危险先救谁。而在这道题中,没有说明女友为何到河边,又是如何落水的,假如是男友带其来河边,或者是因为男友的缘故落水,男友基于先行行为也具有救助义务。男友如果有能力救女友却故意不救,也有可能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这道‘落水题’题目出得太简单,而答案又给得太武断。”

  (据《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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