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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我想有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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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我想有个“家”

 

  部分小区只建了机动车停车位,而没有建自行车停车场

  市规划局:新小区必须配建自行车停车场,旧小区应补建

  

  □晨报见习记者 祁凯燕

  12月17日,家住淇滨区某小区的刘女士向记者反映,由于小区只规划了机动车停车位,没有自行车棚,很多住户的自行车只能停放在单元楼梯入口,影响居民进出。

  小区内的自行车该停哪儿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发现各单元门口都随意摆放着几辆自行车,影响通行。对此,住户也很无奈。“没办法,小区没有自行车棚,就只能放在门口,有的甚至放到了门里。”一名居民说。

  “遇到下雨天更难办,车被雨淋了会生锈,时间长了就没法骑了。我家的电动自行车淋过雨后启动不了,修也修不好,只能再买一辆。”另外一名住户说。住户们找物业反映了多次,可自行车棚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调查:淇滨区部分小区未规划自行车停车场

  小区建设之初就没有考虑非机动车停放的问题吗?该小区门卫表示,小区的确没有自行车棚,也不清楚以后是否会建,目前只能靠住户自行解决。

  记者走访了淇滨区多个居民小区,发现淇滨区北部小区基本建有自行车棚,南部刚建成不久的小区则多数没有配建。

  记者就此致电市规划局咨询,一工作人员表示,以前没有具体文件明确规定小区必须配建自行车棚。“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新建小区必须配建永久性自行车停车场,并以地面停车为主。旧小区、平房地区要通过建设公共停车场,解决居民自行车停车问题。”该工作人员说,“此文件下发后,新建小区如不配建自行车棚,就不能通过规划部门审批。以前建设的小区未配建自行车棚的应该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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