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鹤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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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特殊工种岗位用工要备案
这儿的路灯不亮了
查出大量违规进药单据
在学校门口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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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被“私家菜园”分割
塑钢防护栏淇县“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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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6 月 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学校门口抽烟
小心你的行为违法
肖广军

  本报讯(记者 肖广军)6月5日中午快放学的时候,鹤翔小学门口两个接学生的家长发生了争执,原因是一位家长提醒另一位家长,一会儿孩子们出来的时候,再抽烟就会违法。

  李某和王某的孩子都在鹤翔小学上学,两人因接孩子也成了熟人,王某是个“大烟枪”,走到哪里总忘不了抽上那么一口。5日,两人因接孩子又走到了一起,王某不知不觉中掏出烟点着了,吞云吐雾起来。李某以开玩笑的口气说:“老王哪,现在你还能抽两口,一会儿孩子们放学了,你再抽就违法了,小心把你抓起来。”老王一听就急了,两人就争论了起来。正好记者路过,老王让记者给他们评理,说他抽烟又没影响到谁,老李却居心不良地咒他入狱。弄清楚情况后,记者告诉老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已明确规定,任何人在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吸烟将会违反法律。老王的表情顿时变得很惊愕,随即掐灭了烟头:“我还真不知道有这么个法律呢。”说完他就笑了起来。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随后记者在鹤翔小学门口随机采访了12位正在抽烟的家长,他们都表示,没听说过这样的事儿。记者下午放学时在淇滨小学门口随机采访了16位家长,除了两位家长知道外,其他的都不知道。

  家长张某谈道,以前只晓得在学校抽烟影响不好,但还真不清楚这是违法行为,这样一来,在学校抽烟,不仅是让学生被迫吸二手烟,危害到孩子的健康,更是违反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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