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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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要求国内金融机构
提供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获准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信息产业部
责令265家
跨地区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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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回调幅度创近期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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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电视产业开始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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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6 月 1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开发银行获准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国家开发银行近日宣布,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成为在香港发行第一只人民币债券的境内金融机构。

  国开行没有透露人民币债券的具体发行额度和发行时间。之前,中国进出口银行宣布,经董事会正式批准,将在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也表示有意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公布并实施《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经批准可以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批准境内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将进一步扩大香港居民及企业所持有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渠道,促进内地和香港的经济往来。同时将为香港金融市场增加新的市场主体和债券币种,有助于扩大香港银行资产业务范围,增加香港居民及企业的人民币投资选择,从而有利于加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赵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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