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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6 月 1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工业园区成为环保“重灾区”

蔡 敏

  新华社合肥6月17日电(记者 蔡 敏)安徽省环保专项行动小组近日在通报国家环保督查组对合肥、蚌埠、亳州、阜阳、淮南等5市专项检查结果时指出,工业园区已成为安徽环保“重灾区”。

  据介绍,安徽省工业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环评执行率低。园区内企业环评,多数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自行审批,属越权审批、降格审批。二是“三同时”执行率低。企业没有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建设治污设施,长期违法生产。三是违法排污问题普遍存在。四是排污费收缴存在问题。有的工业园区长期不征收排污费,有的由管委会自行征收,不上缴政府财政,属严重违法。五是工业园区环保机构不健全,环境管理长期处于真空状态,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发生。

  安徽省环保局强调,各地市必须确保完成工业园区整治任务。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要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区域环评审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环保部门不予受理其新入区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工业园区,不得批准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对工业园区内依法配套建设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治理,并责令入网企业限产限排。

  安徽省有关部门还将根据检查结果,清查所有工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凡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都要限期进行重新审批,并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工业园区内至今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以及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或停建,并按规定给予高限处罚。对废弃危险化学品随意弃置或不处置的企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限期治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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