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柯其其)6月18日,山城工商分局红旗工商所在春雷路查处一销售“三无”游泳圈的商家时,当场将该店十余只“三无”游泳圈暂扣。
随着夏季的来临,游泳馆成了一些少年儿童的好去处。为防止一些劣质儿童游泳圈坑害消费者,山城工商分局红旗工商所于6月18日开始在辖区内展开为期一周的游泳圈大检查。在春雷路一销售游泳圈的店内,工商人员发现一些游泳圈没有警示标志,也没有标明生产厂家,产品没有外包装,且做工粗糙,有浓烈的塑胶气味。
因店主提供不出这些游泳圈的相关证明,执法人员当即将该店十余只“三无”游泳圈暂扣。据执法人员介绍,劣质的“三无”游泳圈不能当作救生设备,仅仅是一种水上玩具。按照《充气水上玩具安全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市面上出售的玩具充气式游泳圈,须在醒目位置标注“非救生器材,需在成人监护下让孩子使用,小孩的身高要与水深相适应”等安全提示字样。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家长,在为孩子购买游泳圈时,不要购买“三无”产品。年龄较小的儿童,应该在家长监护下使用游泳圈。
线索提供:王秀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