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国内外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逐步实行按用热量收费制度
普京提议让更多欧洲国家参与导弹防御计划
“夏季室内空调不得低于26摄氏度”
日本防卫大臣久间章生
因原子弹言论辞职
中消协调查显示
6万多元公款
买烟开会
山西河曲县
原政协主席受处分
河南:外国人不得采集收购野生植物
布什为卷入“特工门”案
前白宫高官减刑
河南发现亚洲最高最重的恐龙
韩国“独岛”号两栖登陆舰 正式进入实战部署
      
版面导航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 年 7 月 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外国人不得采集收购野生植物

  新华社郑州7月3日电(记者 李丽静)《河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于7月1日开始实施,外国人不得在河南行政区域内采集、收购野生植物。

  据了解,河南处于亚热带向温带过渡地带,植物种类十分丰富。现有的调查结果显示,河南有植物198科、1142属、3979种及变种,占中国植物总数的80%以上,其中列入《国家重点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植物有27种,如红豆杉、银杏、金钱松、水曲柳等;列入《河南省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的植物有鹊树、青檀、天麻、河南山胡椒、河南杜鹃、杜仲、核桃楸、太行花等98种。

  记者从河南省林业厅获悉,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河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未经批准,采集、收购及毁坏中国国家或河南省重点保护名录中的野生植物者,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条例》规定:建设项目违反规定占用野生植物原生地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收购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没收野生植物和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下罚款。

  据介绍,《河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外国人在河南行政区域内不得采集收购野生植物,对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须提出包括考察区域、时间、物种等内容的申请,报河南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