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红 通讯员 白倩倩)6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4.6万余名职工结算了住房公积金利息,2007年度人均获得利息约65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上年的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对账周期。今年我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结算了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利息,利息总额达300多万元,涉及770多个缴存单位的4.6万余名职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已全部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免交利息税。
经过十多年的运行,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余额已达2.11多亿元,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开展,进而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年度应得利息按时准确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保障了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