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少华)“如果电费抄收人员抄表不到位,估抄、漏抄、错抄,市民可向供电公司举报,连续违规三次的工作人员将被调离工作岗位。”7月9日,记者从鹤壁供电公司了解到,此规定已被列入该公司新近出台的《行风建设奖惩办法》中。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十余种违规行为的惩罚办法,市民遇到诸如此类现象可向供电公司举报。违规行为主要包括: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的;以停电要挟客户,索取不正当利益的;对客户恶意停电,造成严重后果的;自立收费项目或擅自更改收费标准的;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的;以个人名义承揽工程、试验项目或者为客户出具假试验报告、假验收报告的;对客户投诉、咨询推委扯皮,工作态度蛮横、故意刁难客户的;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的;内外勾结窃电的;电费抄收人员抄表不到位,估抄、漏抄、错抄引起客户不满的;在电气工程及配套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受利益驱动搞暗箱操作,不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组织程序,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的;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