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娜)7月9日,市建设局出台《鹤壁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动态管理办法》,按用工信誉划分等级向企业征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用工信誉较好的企业,会相应减少保障金的缴纳数额。
据了解,该办法根据清欠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欠薪投诉案件数量、企业信誉和经营情况,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缴分为A、B、C三个等级,企业分别按照信誉级别缴纳保障金,企业用工信誉越好,缴纳保障金的数额也越少。
据了解,实行企业用工保障金制度将有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新的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一旦拖欠农民工工资,可先行使用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部分由欠薪企业在10日内一次补足,并由此提高欠薪企业缴纳保障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