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海民)因工作问题与单位领导发生矛盾,我市一化工厂的劳某竟向车间主任家投毒,幸被医院及时抢救才未酿成重大惨案。7月9日,犯罪嫌疑人劳某被判故意伤害罪。
劳某系淮阳县人,来我市鹤山区某化工厂打工已有2年,因为干活不熟练,被厂长罚了1500元钱,并且经常被车间主任刑某批评,于是产生了报复心理。5月17日晚上10时许,劳某在车间没什么活儿,于是就跑回家把事先已经撒上老鼠药的10块大米糕放到刑某家门口,然后自己回了家。
翌日早上,刑某的儿子看见大米糕,就吃了其中一块的四分之一,上午10时许便出现肚痛、头晕现象。刑某怀疑是吃米糕的原因,于是自己也吃了一块,他的妻子吃下了儿子剩下的那块。吃后约20分钟,全家都晕倒了,醒来时已经在医院了。刑某说,多亏邻居及时发现,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经法医鉴定,刑某一家三口的损伤属轻微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13000多元由劳某全部承担,劳某还被法院判处了两年又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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