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孙 敏)7月17日中午,王女士与朋友一道在新区兴鹤大街中段的一家火锅店用餐。结账时,吧台负责收费的服务员竟暗中私自多收取王女士用餐费用。
王女士说:“当时吧台服务员告诉我,我们的用餐费用142元,如果不开发票的话可以优惠2元钱,也就是140元。”一开始王女士没有索要发票,只是交了140元的用餐费。后经一纳税意识较强的朋友的劝说,王女士又返回饭店索要发票。此时饭店的一位负责人说,因王女士的用餐费用已经得到优惠,不能再索要发票。王女士说:“那我返还优惠的2元钱,你们给我开张发票吧!”随后负责人的话让王女士吃了一惊。“怎么是2元钱?你得返还7元钱才能补发票。”原来,据负责人所说,如果王女士不索要发票的话,实际应交纳的用餐费是135元,而不是实收的140元,也即王女士本应得到7元钱的优惠。王女士不禁心生疑问:另外5元钱谁收去了?后经查实,是当时吧台负责收费的服务员私自多收了顾客5元钱。王女士说:“如果我不回来索要发票的话,就不明不白地被人多收费了。”所幸,此事后来得以妥善解决。
王女士告诉记者:“5元钱虽然是个小数目,但诚信却是原则问题。饭店发生这样的事,多少让我们有些失望,希望饭店以后能加强对服务员诚信意识的培养,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王女士还提醒其他顾客注意类似事情,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