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双方最终和解
本报讯 亲兄妹因货款纠纷反目成仇,7月3日,淇滨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侵权纠纷案件。
2007年5月22日,原告赵某在大赉店村附近为自己的汽车轮胎充气时,遇到了被告王某(系原告妹夫),王某向赵某索要其所欠的3650元货款未果,于是打电话叫来了几位好友,强行把赵某的昌河汽车开走,声称“你不还钱,我就不还给你车”。事后,赵某多次催要未果,6月22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返还昌河汽车,并赔偿因车辆被扣所造成的损失2183.63元。
但被告王某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违法,一味强调“欠钱不还,扣车有理”。对此,法官多次主持双方调解,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将车辆交还原告,原告也自愿放弃了车辆扣押期间损失等费用的赔偿要求。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