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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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理财需算细账
“炒房”风险
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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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07年上半年商品房价格涨幅达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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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2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炒房”风险
不可不防


梁思奇

  统计表明,如今众多中小城市的房价也出现快速飙升。从3月份起,广西北海市连续数月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幅度居全国70个重点调查城市首位,安徽蚌埠市5月份上涨幅度排名第五。一些房价上涨迅速的地方,“炒房”是一个重要的助推器,而“炒房”风险却仍然未被充分认识。

  从去年下半年起,北海市外地人购房数量异常增多。今年1月份~6月份外地人购房比例为59.3%,6月份达到67.9%。与此同时,房价也“水涨船高”,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从1800多元升到2000多元,部分楼盘超过3000元。业内人士透露,购房者中,不少外来人员动辄购买十几套甚至几十套住房,短期炒作的痕迹十分明显。

  “炒房”的拉抬作用,导致众多中小城市呈现房价飙升异象。一些炒房团游走于各个城市,有的将自有资金倾囊入市,有的通过典当公司、财务管理公司等与开发商合作,炒作概念,抬升房价,借助社会上因心理刺激形成的跟风潮,将住房脱手。因此,跟风者不能不警惕其中的风险:当一个城市大部分住房变成炒作牟利的对象时,价格偏离价值,“击鼓传花”的游戏一旦停住,接盘者将得不偿失,甚至损失惨重;如果通过银行按揭贷款,银行随时可能成为负资产的“埋单人”。

  与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房价飙升将带来更多问题:相比之下,中小城市经济总量小,大量住房落到炒家手里,等于被资本“绑架”,造成真正购房入住者望而却步;同时,中小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往往落实得更不到位,与当地居民收入脱节的房价使他们望房兴叹,成为市场失范的受害者,影响社会和谐。

  目前各地房价过快增长的状况未能扭转,有诸多原因,但与一些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认识不到位、未能形成合力有关。各地对于“炒房”现象,应采取措施予以遏制。炒房往往与未建先售、捂盘惜售、发布虚假信息等违规行为相伴而生,特别是一些中介公司违反规定,囤房吃“差价”,充当“炒房”先手,应通过严格监管予以规范和打击。此外,政府要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尽快真正让低收入人群“居者有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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