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孙敏)7月22日,记者从市渔政监督管理站获悉,“7·16”特大盗捕贩卖野生青蛙案又有重大进展。
7月16日18时30分,河南高速交警支队鹤壁大队在京珠高速公路542公里西半幅查获特大盗捕贩运青蛙案后,移交鹤壁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查处。鹤壁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接案后,当即向河南省水产局渔政渔船监督检验管理局领导作了汇报。为了减少青蛙伤亡,提高放生的成活率,渔政站组织专家和办案人员对查获的青蛙进行了生物学种类鉴定和抽样数量清点:这批野生青蛙主要为黑斑蛙,属两栖纲,无尾目蛙科动物,是《河南省野生动物名录》中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共15600余只。随后,渔政站工作人员在京广铁路桥、金沙滩度假村上游等河段进行了多点放生。次日上午10时,渔政站办案人员又到放生河段察看了放生后的野生青蛙的成活情况:放生青蛙除23只死亡外,基本全部回归自然,成活率达到98.53%。
虽然高速公路交警检查时涉案货主仓皇逃脱,但所幸渔政站办案人员扣押了贩运野生青蛙的面包车,并对涉案司机进行了讯问。司机的供词和涉案货主留在车上的笔记本证实:6月29日至7月15日,涉案货主共组织盗捕、贩运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斑青蛙12批,达3922公斤。7月16日盗捕、贩卖的这批野生青蛙达250余公斤,由19个盗捕网点提供。组织盗捕、贩运野生青蛙的供货网点在濮阳市,最终贩运至湖南常德、湖北沙市等南方城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