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李某因诈骗罪被淇滨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李某懊悔不已,他这已经是“三进宫”了。
李某曾因盗窃于1989年被劳动教养3年,1997年又获刑1年半。刑满释放后,李某迷上了赌博,并且赌注越来越大,却总是输多赢少。为了翻本,他开始“筹措”赌资。2006年10月15日,李某谎称送人,将同村好友韩某一辆价值28000元的汽车骗走,直接开到某地的一个地下赌场,以20000元抵押给他人,赃款输光后,他又以韩某的名义把汽车以21500元的价格卖掉,然后逃往外地躲藏。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把赃款用于违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李某退赔被害人韩某的经济损失。 (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