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台北消息: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7月31日深夜辩论终结,法庭宣布将于8月14日上午10时宣判。
台北地方法院7月31日第十一度开庭审理此案,庭讯一直持续至晚间11时许才结束。马英九在庭讯后表示,自己根本没有犯罪,因为既没有犯意也没有犯行,检方迄今所提证据也都不足以证明自己犯罪。
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调查并迅速侦结,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