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艳艳 通讯员 王培祥)从今以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悬挂公示牌,八个项目将全面接受群众的监督。这是记者8月6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得的信息。
为维护城镇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提高其服务质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须知》制成公示牌,悬挂在市直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醒目位置,接受群众监督。
城镇职工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项目有八个:一是未公布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和收费标准。二是药品加价不符合物价部门规定,国家公布的降价药品未能及时调整。三是未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及一日清单。四是收费弄虚作假,超收患者医疗费,如分解收费、重复计算收费、巧立名目收费等现象。五是未使用医保专用处方,药品未使用通用名或加注通用名,拒绝为外配处方签字盖章。六是冒名顶替住院、挂床住院。七是节假日或急诊不能为参保人员提供IC卡刷卡记账服务。八是其他有损参保职工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