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锏)8月15日,肖先生向记者倾诉了一件窝火事:他于3月5日在派出所更换二代身份证,派出所让他两个月后领取。但是,肖先生于8月13日去领证时,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却称他的证被办坏了,需重新办理。这事让肖先生感到很纳闷。
据肖先生介绍,他是一名司机,家住山城区鹿楼乡鹿楼村,今年3月5日他到鹿楼派出所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当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两个月就可以领取身份证,并开了一张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肖先生从5月份开始,每隔1个星期到派出所询问一次身份证是否办妥,工作人员总是说还没有办好,并说要他再等等。肖先生一直等到现在,还是没有拿到身份证。
肖先生告诉记者,原来的身份证已经到期,而他是司机,经常到外地出差,没有身份证很不方便。按照规定,居民办理身份证期限为两个月,但是派出所不但没有履行规定而且一拖就是三个多月,让自己空跑好多趟。
根据肖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打电话向派出所核实此事。一位姓李(音)的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的确存在,身份证办不好的原因很多,比如照片不清晰、身份证号码重复等等,都需要重新办理。
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上看到: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