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磊)为吸引消费者,新区某超市宣布对部分商品“打折销售”,当闻讯而来的顾客一阵“疯狂”抢购后却发现,一些“打折商品”竟然是超市“忽悠”顾客的把戏,商品标价与实收款额不一致。8月26日记者对这家超市暗访后发现,一些“促销商品”的标价与实收款额的确不一样。
当日上午11时,记者来到新区黄河路这家正在搞促销活动的超市。记者发现,超市里的许多商品都打着“促销”或“打折”的宣传海报。记者选购了两盒同一品牌的酸奶,商品标签上显示原价为每盒9.60元,打折后为7.80元一盒。但记者在收银台结账后却奇怪地发现,购物小票上显示两盒酸奶的价格不一致,其中一盒按打折价收取,而另一盒竟然是按原价收取的。记者当即向收银员提出质疑,被告知需要到服务台查询。
服务台一名工作人员仔细看了记者出示的购物小票后,先是称记者购物时未看清商品标签,然后又叫来一名销售员。销售员确认记者所购的酸奶的确属于“促销商品”,应该执行“促销价”,至于为何按原价收钱,一名工作人员说可能是“促销时间设置乱了”,而那位销售员表示,此类差错已经发生很多次了。
记者和超市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有多名顾客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一位老人拿着两打袜子说,货架上明明写着每打的打折价是1.90元,收钱时每打却按4元收,“咋能这样糊弄人?!”
对此,超市究竟是工作疏忽,还是有意“忽悠”顾客?记者在这家超市没有找到答案。一位顾客表示,不管属于哪种情况,顾客都要擦亮眼睛。但记者发现,多数顾客在付款后都没有细看购物清单的习惯,一些顾客甚至在走出超市验票时,根本不再索回购物小票,或者将购物小票随手扔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