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各界关注的音乐人窦唯“怒砸《新京报》”案日前在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开庭。
庭审时,身穿深灰色T恤、橄榄绿长裤的窦唯一脸平静,听着公诉人对自己“怒砸”新京报社财物和后来泼汽油烧车事实的指控,不时地点头。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问:“你认罪吗?”窦唯沉默了一下,回答:“我认罪。”
法庭内,闪光灯频闪。窦唯以低沉的语调回忆起自己当时欲找记者当面对质,随后“怒砸”报社和烧车的全部过程:“他们将我拦在门外不让我进,我希望能够引起警察的关注,期望他们能够介入此事。”对于自己的行为,窦唯认为是一时气愤失控所致。在法庭质证过程中,窦唯对一份份证词均未表示异议。
当《新京报》代理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时,窦唯首先表示愿意赔偿,迟疑了一下后,又说:“我愿意向家乡的报纸道歉。”随即马上强调那篇报道失实。
(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