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海波)9月11日,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出台了《鹤壁市2007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实施方案》,对今年我市油价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今年我市油价补贴的范围和对象包括:截止到2007年8月7日,我市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国有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城市出租车司机、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对2007年8月7日以后新增的补贴对象,按以后中央和省确定的政策执行。
具体的补贴标准为:国有苗圃37.45元/亩、国有林场0.58元/亩;城市公交行业,市区13272.14元/辆,浚县、淇县6636.07元/辆;农村客运车辆5581.57元/辆;出租车行业,市区2401.12元/辆,浚县、淇县1200.56元/辆。
目前,实施方案与补贴资金已全部下达有关行业主管部门,9月18日之前全部兑现给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