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鹤壁新闻/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频繁收到广告短信
市民质疑:是谁泄露了我的手机号?
淇滨农贸市场干净多了
遭遇“诅咒短信”令人怒
可向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投诉
为省钱不走“107”
大货车穿行村中路
热线回音
存车处不给存车牌不应该
毁门破窗盗五金 窃贼当场被抓获
要求警方把他放 理由还得去要账
勿忘国耻
采摘乐
      
版面导航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 年 9 月 1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存车处不给存车牌不应该

邓少华

  新区王先生来电反映:几天前,他在新区某医院存车处存放自行车时,负责存车的人不给存车牌。王先生认为这种做法不妥当,如果自行车丢失自己一点凭证都没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王先生所反映的问题不仅此处存车点存在,在其他地方也存在类似问题。导致这类现象发生有两种情况,一是相当一部分市民在存车时不主动索要存车牌,存车处有牌也不主动给;二是存车处根本就没有存车牌。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闫关州告诉记者,如果存车收费就意味着交易合同成立,不索要存车牌就没有给存车处构成制约机制,一旦自行车、摩托车在存车处丢失,消费者无凭无证,很可能失去被赔偿的机会,存车处这种行为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记者   邓少华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