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晓红)从10月1日开始,治疗感冒的药品,包装上必须印上“复方氨酚烷胺”这一通用名称。根据国家药监局的新规定,国内所有制药企业生产药品时必须使用新包装,“一药多名”的现象将得到改善。
9月24日,记者在新区几家药店看到,部分药品已经采用了新包装。黎阳路一家药店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现在销售的旧包装药品都是以前进的货,现在的药品都已按规定换上了新包装。这位工作人员还拿出货架上已换新包装的药品让记者看,并介绍,新包装上面的药品通用名称明显大于其商品名称,不过他也表示,药品只是包装变了,质量并没有改变。一位购买了新包装感冒药的刘女士说:“现在只要看到药品包装盒上印有“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就知道是治疗感冒的药了。”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的有关规定,从10月1日起,所有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必须使用新包装,新包装上的药品通用名称必须显著,其商品名称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称的1/2,并对其位置、字体和背景颜色等都作了严格、具体的规定。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连续多次降低药品价格,但一些药品生产厂家采用更换药品名称、包装的方式,让降价药品从市场上“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是成分相同但价格更高的药品,致使一些药品价格不降反涨。而不同厂家生产的相同成分的药品,由于同药不同名、一药多名,极易使患者误用或重复用药。
药监部门表示,这次药品更换新包装将有利于消除“一药多名”的现象,并有效遏制药品“变脸”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