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鹤壁新闻/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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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瞄上高级轿车车内物品
持刀伤人获刑罚
非法吸储17万元
20年夫妻成非法
抚养费水涨船高
滥用诉权被驳回
诉诸法律讨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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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9 月 2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冲冠一怒为红颜
持刀伤人获刑罚

王小洪

  本报讯 因王某多次给自己的女友打电话、发短信,一怒之下,黄某持刀将王某等3人砍伤。日前,黄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山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法庭审理认为,黄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黄某能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庭审前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法庭据此对黄某酌情从轻作出以上判决。

  (王小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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