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9月28日电(记者 岳德亮 谢云挺)名人代言商品等广告现象近年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立法对广告予以规范,但是一度写入法规草案的“请名人代言或利用他人的肖像、签名、言语等进行宣传,而该人未使用该商品或未接受该服务的广告,应当认定为虚假广告”的条款,最终因存在操作难度未获通过。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祖年解释说,在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专家提出,当前名人代言广告问题确实比较突出,需要加以规范,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草案)》中原有的有关“禁令”性规定较难操作,宜从正面对名人代言广告提出要求。但可对那些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功效作证明的行为予以明文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