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徐舒帆 通讯员 齐喆)10月8日,高速交警鹤壁大队利用监控设施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辆从河北被押回鹤壁接受处罚。
10月6日3时40分,一辆大货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鹤壁段543公里处时,与前方一辆因发生交通事故停在路边的车牌号为冀T15513大货车追尾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发生追尾事故后,肇事司机不仅没有报警,反而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高速交警鹤壁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仔细勘验,民警在事故现场散落的物品中发现了一张印有“河北省新乐市乾元运输有限公司”字样的名片。事后通过高速公路监控系统,调出了事故发生时的录像画面,发现肇事车辆右前部撞在停靠在路边的事故车辆上。民警通过全省联网的高速公路交费系统,查到一辆车牌号为冀AQ4500的大货车通过安阳收费站时,该车驾驶室右前方有明显碰撞痕迹。警方通过网上查询得知,该车隶属河北省新乐市乾元运输有限公司,确定该车有重大嫌疑。
10月7日,高速交警鹤壁大队民警驱车300公里赶到河北省新乐市进行调查,在当地交警部门的协助下,找到了新乐市乾元运输有限公司,获知冀AQ4500的车主名叫赵小利。警方对赵小利进行了讯问,赵小利最终对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10月8日,肇事车主及车辆被押回鹤壁,肇事司机赵小利因肇事逃逸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