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电视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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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精”与“百家乐”
丢失的“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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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0 月 1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币”来源异常,网络游戏产业需要规范,《今日说法》追踪——

丢失的“金币”
游戏玩家杨宇在3年中积攒下12亿游戏“金币”,相当于6万元人民币。但是不久前,杨宇发现自己所有的“金币”都被网络公司封锁,而公司的理由是这些“金币”是杨宇通过非法手段赢得的。

  ★虚拟“金币”过亿

  34岁的杨宇是四川省成都市一家网吧的老板,经营之余,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玩网络游戏,尤其是当地人爱玩的一种网络棋牌游戏。3年下来,杨宇成了玩这种游戏的高手。杨宇说,刚刚玩这游戏时他的游戏积分只有1000“金币”,而现在的积分已高达12亿“金币”,这个积分在玩家中是极少有的。

  “金币”是网站里的虚拟货币,一般靠玩游戏赢得或通过购买网站的会员卡等获得,它是玩家技术和身价的一种体现,“金币”越多,拥有的虚拟财产就越多。为了防止自己的这些巨额虚拟“金币”被人盗走,杨宇专门用妻子的名字在网站里先后注册了15个网名和ID账号,通过这个网络上的“金币银行”分别存放自己的游戏“金币”。

  ★巨额财富归零

  然而今年2月24日,杨宇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这一天,他发现自己的15个网络账号全部显示为零,旁边还写着“被封锁”的字样。很明显,这是被网站的管理者给封锁的,自己的12亿“金币”也被网站清零了。杨宇当时就惊呆了,因为按照这个网站里100元人民币可以兑换200万“金币”的交易价格来计算,自己这12亿“金币”就价值6万元人民币,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杨宇找到了这种网络游戏的运营商——成都某网络技术公司。网络公司解释说,封锁杨宇的ID账号并将“金币”清零是网络数据库报警的结果。2月22日至24日3天的时间里,报警系统发现网站里凭空多了很多游戏“金币”,网络公司进行调查后认为是有黑客攻击了他们的网站。于是公司查封了一些游戏玩家的账号,这其中就包括杨宇的15个账号。

  ★质疑非法敛财

  网络公司认为,在同一天里,杨宇的一个账号连续多次有“金币”出入,多达两三个亿,而普通的游戏玩家一天输赢最多也就几十万或几百万的“金币”,杨宇的这种情况完全不是一个普通玩家的正常行为,因此网络公司认为他是以非法的手段赢得这些“金币”的。对此杨宇说,他的这些“金币”基本上都是3年来自己玩游戏攒下来的,当然其中也有一些是其他网友转赠的,而且在他的账号被封的前几天这种转赠的数量相当大,至于那些网友的“金币”是从哪儿来的他没有过问,但是他认为自己的这些“金币”的来源都是合法的,所以网络公司应该归还自己的“金币”,但网络公司拒绝了杨宇的要求。

  网络公司认为,不仅杨宇的游戏“金币”来源不合法,而且杨宇作为网吧的老板还利用自己开网吧的优势公开贴出广告,出售公司的游戏“金币”,这不但违反了网站协议的规定,更侵犯了网络公司的利益。基于杨宇的这些问题,网络公司决定封了杨宇的账号,并清除了他的那些游戏“金币”。

  ★协商解决纠纷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公安部、文化部、信息产业部等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中也指出,网络游戏服务商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兑换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等的服务,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让服务。网络公司解释说他们没有出售“金币”,是通过会员注册、在线赠送、有奖问答、语音电话等途径向会员发放“金币”的,但杨宇出售“金币”的行为明显损害了网络公司的利益。而且按照网站协议的规定,“金币”所有权归网络公司所有,他们有权对有问题的“金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今年6月,杨宇来到了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将网络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网络公司归还自己12.6亿“金币”。法官首先肯定了这种虚拟财产有获得法律保护的诉权。通过网上取证后,在法官的协调下,原被告双方愿意协商解决,而原告杨宇也承认了自己有些“金币”来源异常,可能是不法分子采取不正当手段转给他的。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杨宇和网络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网络公司愿意赠予杨宇4亿游戏“金币”,而杨宇也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

  本文素材由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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