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鹏 原昆鹏 通讯员 付海英)“1158元,对于有钱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然而对于我来说,可是要辛苦一个多月才能赚回来的。开发区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不辞辛苦为我挽回了损失,实在是太好了!”新区的刘先生兴奋地说。
10月10日,接受记者采访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为帮助孩子锻炼身体,9月22日,他在新区某超市购买了一台跑步机。当超市送货人员将跑步机送到他家安装完毕后,他发现安装的跑步机和他订购的跑步机外观与型号完全不符,不是孩子想要的那一种,孩子又哭又闹,非要调换不可。当日下午,他就与该超市的健身器材销售人员联系,要求退货。但是超市找出种种借口不同意退货。25日,他亲自登门也是无功而返,但他并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在9月27日拿着发票等证据向开发区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要求为其调解纠纷。
12315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拿着证据去超市了解情况,帮助他们进行调解。几经周折后,超市终于答应给刘先生调换一台理想的跑步机。
当记者采访该超市的健身器材销售人员时,他一脸恼火:“现在的人真是太挑剔了,其实当时我们的货没有发过来,我们给他送的和他想要的差不多,甚至在性能上还要好一点。”
开发区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因为产品质量、规格等产生纠纷的很多,但是只要证据确凿,不管怎么麻烦,他们都会尽量让双方满意。同时,他们也希望消费者和经营者能够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协商解决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