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 郝亚琳)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太阳镜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显示,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6.7%。
此次抽查对产品的光学指标和透射特性进行了检验,共涉及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陕西等8个省、直辖市71家企业生产的9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个别产品紫外透射比不合格,紫外透射比超标的太阳镜在遮挡部分可见光的同时,没有阻隔紫外线,比不戴眼镜所接受的紫外光还要多,眼睛接受太多紫外线,容易引发眼疾;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抽查中发现质量较差的产品有台州市椒江欧雅眼镜厂生产的露茜牌太阳镜和台州市椒江天亚眼镜厂生产的望宇牌太阳镜,两种产品的紫外透射比都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