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邻门做生意的弟弟杨三竟将亲哥哥杨二两次打致轻伤的案件。庭审前法院曾多次给双方做民事调解工作,因被害人的诉讼请求与被告人所赔偿的数额有很大差距,双方不欢而散。后审判长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亲自主持调解,同时注意到兄弟俩父母参与调解的重大作用,经耐心给当事人讲解法律及父母对亲情的呼唤,最终使兄弟俩达成调解协议。
因生意纠纷,杨三在山城区奔流街东段哥哥的门市部外持铁锤对其进行殴打,致其头部及左手受伤。没过一个月杨三又到哥哥门市部内持刀捅伤其胸部,致使其左侧肋间动脉破裂、肺破裂、左胸腔大量积血。经法医鉴定,杨二两次损伤均已构成轻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三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赔偿了杨二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哥哥的谅解,可视为有悔罪表现。法院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判处杨三缓刑。
(王小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