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应当从孩子抓起,使社会上的每个公民都逐渐形成崇尚法律的观念。孩子要不要了解一点法律常识呢?大体来讲,对孩子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可以从纪律教育过渡到法律常识教育。1.可以向孩子讲述违反纪律不知悔改,就有走向犯罪道路的可能。一些犯罪分子就是从违反纪律开始坠入罪恶深渊的;2.可以结合法律与纪律、罪与非罪的具体界限划分来帮助孩子了解一些法律常识。例如,在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是违反秩序和纪律的行为,但如果发展到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就犯了妨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罪。使孩子懂得违反纪律与触犯刑律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前者轻后者重。二者尽管有质的区别,但如果放松对自己的纪律约束,就有从前者转变为后者的可能;3.要针对孩子的特点,寓法律教育于纪律教育之中,要围绕他们感兴趣的问题展开。
既然要根据孩子的特点来适当安排他们的法律常识教育,就要有一个应当遵循的规定。这个规定的核心是:孩子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就是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向父母、老师提出的涉及法律常识的问题。孩子的法律常识教育来不得系统性,来不得照本宣科的条理性。只有针对孩子随时随地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从解答中使孩子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同时,父母、老师要善于引导孩子观察社会上的犯罪现象,启发他们思考。对孩子们提出的问题也要进行必要的归纳和总结,重点解答。这就要求父母、老师要关心孩子,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注意孩子在想什么、在做什么,方能使普法教育做到有的放矢。
(辛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