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临界食品”被特价售出,散装食品保质期多数无从知晓
10月29日,记者在浚县汽车站附近一家超市门前看见有人在低价销售某品牌的乳制饮料,现场没有任何“此商品即将过期”字样,而仔细计算日期,发现此乳制饮料离过期仅剩不到15天时间。11月5日,记者在新区华夏南路的一家大型商场门前看到了同样的促销场景,这里销售的牛奶仅剩几天就到期了。当日,在新区兴鹤大街中段的一家大型超市,记者在货柜上还看到一种油炸黄豆的保质日期为10月25日,已经过期1个多星期了还在销售。
在对新区华夏南路的裕隆福田生活广场、燕莎蓝波湾超市、大学路百姓量贩、金泰超市、联华超市等的调查中,记者发现,虽然多数大型超市的理货比较及时,出厂时带有外包装的食品未发现有过期现象,但由超市自行包装的食品却少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的仅仅标注了包装日期。当记者问时,超市的售货员都强调是刚上的新货,因为不等保质期到就会下柜,所以没必要打上生产日期与保质期。
而记者发现所到超市的现制食品(例如超市里现做的面包、饼干、馒头、包子等食品)也只标注着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一概没有。裕隆福田生活广场现制食品柜的一位售货员告诉记者,货架上的食品都是当日现做的,所以包装袋上没有必要标注日期;当天没有卖完的食品,超市会收回去扔掉。而燕莎蓝波湾超市现制食品柜的一位服务员面对记者的询问则说,这种现制食品临近超市营业结束时间会降价销售,如果真的当天卖不完,专柜员工会带回家自己吃。
对超市的此种说法,一些市民并不认同。正在超市购物的陈女士说,前些日子她在超市买瓜子,标签上没有生产日期,售货员说是刚上的货,没问题,可买回去一吃才知道瓜子已经变味了。如果超市能真正为消费者考虑,打上生产日期、保质期又有何妨?为何不打上这些日期,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呢?
◆超市说法:对各类食品的保质期都有大概的界定,对临近保质期的会加大促销力度
记者通过采访各超市了解到,根据不同的食品品种,超市方面对保质期都有一个大概界定。熟食、面包、蛋糕类的保质期是两三天,面饼类是5天左右,而豆浆、现制糕点等食品基本是当天要售完,超市自己包装的一些干货则是1个月到几个月不等,一些保质期在两三年内的食品,基本都是在临近保质期的前两个月或几个月的时候,超市就会加大促销力度,尽快售出。在与多家超市、卖场的售货员交谈中,记者还了解到,我市大型超市、卖场里的乳制饮品经销商对饮品临近过期时间点的界定也基本相同,都是以保质期的一半为过半期。一般来说,当饮品过了一半保质期时,经销商会采取打特价、搞促销等形式将之迅速卖掉。当商品过了2/3保质期或临近保质期时,很多经销商就会将商品下架,摆上新商品,这些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或被作为赠品、免费品尝品处理掉,或在卖场、超市门口以更低的价格被亏本销售。但是在对这些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低价销售时,经销商一般不会标注“此商品临近保质期”之类的字样。
相对于这些大型的卖场、超市,部分小型超市、食杂店由于所进货源不同、进货方式不同,对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一般采取的措施也不大一样。新区淮河路一家小超市的老板告诉记者,像他经营的这类小超市的商品,一般要卖到商品过期前一两天,有些则和大超市一样,后期降价处理,但也不会标明“此商品临近保质期”字样。
◆市民:希望商家对“临界食品”作出醒目提示
11月5日,记者在华夏南路某超市门口看到,这里有一批保质期仅剩10天的牛奶正在低价销售,从超市走出的市民将摊位围了一圈,有的在仔细地看牛奶外包装上的日期,有的挑了几袋付了钱就走人。有一位50多岁的女士一下子买了20袋。记者忍不住上前询问:“买这么多快到期的牛奶,不担心喝不完过期吗?”这位女士笑呵呵地回答:“没事儿,我家的人多,能喝完。再说这玩意儿多便宜呀,就当水喝了就行。”
记者采访了部分正在超市购物的市民,多数市民表示,在超市购买食品很少注意是否临近保质期。市民李先生说:“超市里应该不会卖过期食品吧,平时还真没注意过。”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对临近保质期商品的看法后发现,很多年轻市民对食品的保质期非常敏感,宁愿多花钱买最新鲜的食品也不买低价的临界食品。而有些老年人在购物时,由于眼力不比年轻人,碰到价格便宜的促销食品,往往分不清哪些食品是新鲜的、哪些食品是因为即将过期而搞促销的,对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看不清楚,且超市内也没有销售人员提醒和醒目提示,把“临界食品”当作新鲜食品选购回家的情况时有发生。市民希望商家对临近过期的食品作出明确的标注,以提示消费者。
◆工商部门:近日即安排各超市对“临界食品”作出醒目提示
针对目前的市场情况,市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食品未到保质期或临近保质期,其销售都是合法的。但散装食品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不允许的,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经营者销售失效的、变质的商品,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是一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欺诈行为。而消费者在选购食品,尤其是选购特价食品时,也一定要看清楚商品的生产日期后再购买,小心买到大量临近保质期食品一时吃不完。
11月5日,市工商局消保科的苏副科长告诉记者,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有关“临界食品”的要求,他们还未接到正式的文件,但前两日已从网上获悉,近日将部署此项工作,要求超市及社区食杂店必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临界食品”,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