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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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减刑如坐滑梯
刘文义一案使吉林省高院成为众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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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1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审获刑20年,再审改判15年、10年,最后仅获刑5年,在狱中因“技术革新”又减刑两年——
“黑老大”减刑如坐滑梯

  黑老大蹊跷减刑出狱

  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合镇胜利村,梅河监狱所在地。

  三年前的12月,一场大雪过后,半夜气温急转而下,寒意浸骨。突然响起一阵鞭炮声,惹得村子里一阵鸡鸣狗吠。

  在监狱煤矿轮值零点班的村民老张,看到一幕从未见过的大场面:奔驰、宝马等30多辆小汽车在监狱门口排成长队,一直接续到村口。起初,老张以为来了什么大人物,后来才得知,原来这些车辆是来迎接一名叫“刘老五”的犯人出狱。

  刘文义,绰号“刘老五”,被指控为吉林省辽源市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2001年9月,在吉林省打黑除恶行动中,该组织被警方打掉,主犯刘文义一审被判20年,当时辽源各界无不拍手称快。

  蹊跷的是,在该案重审以及上诉、申诉的审理中,刘文义的刑期一改再改,由20年减至15年、10年,最后仅获刑5年。更令人吃惊的是,2004年底,刘文义竟然又出现在辽源街头——他在狱中通过“技术革新”获得减刑,只待了3年便提前获得自由。

  今年7月,吉林省委的一份批示放在了该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案头。

  刘文义蹊跷减刑,经举报后受到高层重视。在中纪委督办、吉林省纪委统一查处下,8月初,刘文义在河南洛阳被吉林警方抓获。

  随着刘文义再度被抓,包括其原辩护律师在内,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宋翔、刑三庭副庭长刘建伟、审判监督庭法官于承烈、刑三庭法官李永军应声落马,并牵出一起监狱丑闻。

  吉林省检察院知情人士透露,减刑事件背后的玄机,是相关司法人士鬻刑之事实。

  “辽源打黑第一案”

  11月5日,辽源市公安局局长任剑波向记者证实,该案是由吉林省纪委在统一查处。

  此番案发源自6年前的一桩旧案,当时此案颇为轰动,被称为“辽源打黑第一案”。

  刘文义,现年40岁,辽源市龙山区福街镇人。记者在当地探访,街坊谈起他仍不停摇头。据介绍,刘家共有兄弟5人,刘文义排行最末。从中学起,刘文义便和邻居李丙源(绰号五丙子)等多人一起聚众闹事,在当地颇有恶名。

  司法记录表明,因犯有流氓罪,1985年,18岁的刘文义即被辽源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0年释放后,又因流氓罪在1994年被辽源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3年。

  辽源市公安部门一份公开的资料显示,1993年,刘文义伙同他人多次滋事,很快在当地闯出名声。为争夺“黑道”老大地位,刘文义纠集20多人与当地以边万国为首的另一派势力持枪械斗,后边万国在拒捕时被公安机关击毙,由此,刘文义确定了自己在当地“黑老大”的地位。

  公安机关称,在该组织内部,刘文义自称“老大”,负责组织、领导以及幕后策划,其成员包括其二哥刘文财、三哥刘文武、四哥刘文章及号称“辽源第一杀手”的薛克华等人。

  1999年7月,在东辽县辽河镇某村开采煤矿时,刘文义以邻矿开采过界为由,勒索邻矿业主唐某9万多元,之后更是凭借势力将唐某的煤矿据为己有,成为其经济来源之一。

  据当地知情人士介绍,刘老五以其势力控制辽源商界,其三哥刘文武则颇有经济头脑,刘氏兄弟互为依托,“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一些正常渠道无法解决的矛盾和经济纠纷,只要找到刘老三,事情往往水到渠成,事后则免不了奉上酬劳。

  2001年9月前后,在全国打黑除恶的大形势下,辽源警方一举打掉了这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抓获刘文义及组织成员共23名。警方称,该组织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强奸等犯罪行为,作案35起,致伤10多人。

  时至今日,在吉林省公安厅网站上,一篇名为《辽源市公安机关摧毁以刘文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文章仍然在线。

  三审三减:从20年到5年

  2002年7月,辽源市检察院对刘文义及其组织共11名主要成员提起公诉。当时,刘文义的代理律师为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主任郑绪达。

  起诉书表明,刘文义被指控犯有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多项罪名。

  当年8月27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文义被认定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7项罪名,总刑期3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其他骨干成员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0年不等。

  刘文义随后提起上诉。2003年4月25日,吉林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3年9月,辽源市中院一审改判,刘文义被减刑至15年。

  一个引人注意的细节是,一审改判后,刘文义原有7项罪名被减为5项,变动最大的是,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已不在其列。

  一审改判的判决书认为:“对于刘文义……等犯有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事实,经查,根据控方提供的现有证据以及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均不符合该罪名成立的标准,故对指控的罪名不予支持。”

  长期关注该案的辽源司法界一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一审改判摘掉刘文义案“黑社会”的帽子后,对余下各项罪名,当审法官便可以酌情轻判,留出较大的自由裁定空间。

  上述变动玄机重重,具体原因目前尚不得而知。刘文义今年再次被抓后,据吉林省检察系统知情人士介绍,辽源中院某位负责人曾被纪检部门要求协助调查此案,后返回原单位正常上班;另外,该案代理检察员、辽源龙山区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蔡立严被有关部门带走。

  上述知情人士称,改判后,刘文义再度提出上诉。2003年年底,经吉林省高院审理后,二审判决,刘文义的刑期再度从15年缩减为10年。

  其时,审理该案的正是该院刑一庭,时任庭长为宋翔。

  在律师郑绪达的建议下,刘文义又提出申诉,案件被转移至审判监督庭。该庭主要负责审查、纠正各种被认为裁判不当的再审案件,被称为“小法院”。申诉结果是,初审被判总刑期34年、执行20年的刘文义,最后仅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涉案的4名高院法官中的于承烈,当时正是审监庭成员。

  2003年年底,刘文义进入吉林梅河监狱服刑,按5年的正常服刑期,从他被羁押日2001年9月13日算起,应该到2006年9月12日出狱。

  “技术革新”再获减刑

  奇妙的事情再次发生。在监狱内,刘文义又一次获得了减刑的机会,并于2004年年底出狱,实际服刑不过3年有余。

  吉林省检察院人士透露,狱方称,刘文义获得减刑的原因,在于改善监狱冬天供暖方面“有重大技术革新,对监狱作出极大贡献”。

  “一个黑社会老大,谈不上有什么技术,更不用说能有什么革新。”上述知情人士笑谈。实际情况是,由于监狱经费紧张,供暖一直不足,刘文义哥哥刘老三花费30多万元为监狱配备了一套取暖锅炉。

  为让减刑顺利通过批准,监狱组织相关人员通过了对该项“技术革新”的认定。

  因为此事,梅河监狱多名管理人员曾被要求协助纪检部门调查。其中,被省纪委“双规”期间的该监狱副监狱长安彤晨承认,曾在刘老五减刑一事中谋取了个人利益。

  安彤晨40多岁,在监狱分管劳改等方面工作,减刑大权在握。

  11月5日上午,梅河监狱监狱长苏侠告诉记者,目前,安彤晨涉嫌受贿一案正在被有关部门查处中。

  减刑背后的司法界“盟友”

  刘文义在监狱外度过了近3年的自由时光。今年8月,他因被人检举再度被拘,从而牵扯出从律师到法官一干人等,均成为他减刑路上的“盟友”。

  11月1日,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另一主任宫宇告诉记者,该所主任律师郑绪达已被刑事拘留。

  该所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说明显示,今年8月1日晚,郑绪达律师赴外地办案返回长春后,被吉林省纪委带走协助调查。8月6日,郑的家属接到电话通知前往吉林省松原市。次日,其家人在松原市看守所领到刑事拘留通知书。

  长春律师界有关人士介绍,郑绪达为该市知名律师,是长春市政协常委,由此结识各界要人,被认为颇有能量。此番涉案,刑拘通知显示正是“介绍贿赂罪”。

  11月2日,松原市看守所有关人员向记者证实,与郑绪达一同陷入囹圄的还包括吉林省高级法院刑一庭庭长宋翔、刑三庭副庭长刘建伟、审判监督庭法官于承烈、刑三庭法官李永军以及四平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大伟。

  吉林省检察院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此番重查减刑一事,源于相关举报,最终引发高层重视。8月1日前后,上述涉案法官先后被省纪委“双规”。8月17日,法官家属接到松原检方通知书,表明上述5人因涉嫌受贿被刑拘。

  由于涉及职务犯罪,案件由省检察院反贪局交由松原市检察院组成专案组侦办。

  了解专案组的人士透露,此前铲除刘老五涉黑组织时,其三哥刘老三并不在被诉之列。刘文义被审判期间,正是刘老三在外四处活动,提供资金打通各方。除通过律师郑绪达上下疏通外,刘老三经四平中院赵大伟牵线,结识了省高院的相关法官为弟“说情”。

  出狱后,刘老五在辽源一度公开宣称,为减刑共花费了400万元,释放后更是大肆张扬,摆酒庆祝。松原检方人士透露,经侦查初步认定,5名法官中,多数涉及受贿金额2万元~5万元不等,个别人则达数十万元。

  一个由律师和法院人士穿针引线,涉黑被告人和高院法官达成默契的联盟,在种种勾兑后影响法院判决,经各种司法程序,刘文义最终获得5年轻判。

  目前,因涉嫌行贿,刘老三已在长春被警方刑事拘留。

  吉林司法界的一次地震

  来自辽源警方未经当事人证实的消息称,减刑一事复查期间,获知消息的刘文义曾电话威胁辽源警方负责人,企图阻止调查,气焰极为嚣张,有关电话已被警方录音存档。

  目前,在纪检部门的督办下,刘文义旧案已由吉林省检察院抗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正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不出意外,此案将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纠正吉林高院终裁5年的判决。

  吉林高院涉案的4名法官中,宋翔是吉林省刑事审判权威,长期担任刑一庭庭长要职,为该院重量级人物。此番被查,引起吉林司法界的强烈震动。

  与其熟识的司法界人士介绍,宋翔今年50多岁,对法律熟稔,办事严谨认真,是该省刑事案件方面的专家,案发前已进入该院审判委员会任专职委员。

  另外3名法官曾为刑一庭成员,在宋翔手下任职。其中,刘建伟今年45岁,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在法院系统工作20余年,今年3月底才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成为刑三庭副庭长,被认为颇有作为。

  11月7日,吉林高院宣教处王君诚对记者说,宋翔等4名法官涉嫌同一案件,目前检察机关正在侦办,由于案件尚未侦结,目前不便透露相关情况。     (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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